針對電纜企業“回款難”的一些建議


發布時間:

2019-02-15

回款不及時、企業應收賬款增加對企業的危害是很大的。它會造成企業資金鏈緊繃,從而影響企業包括采購在內的諸多環節,對於一些規模較小、資金緊張的企業來說很可能是毀滅性的打擊。在我國電線電纜行業近萬家的企業中,中小型企業約占99%,因此"回款難"問題對整個行業的影響也非常大。

   近日,某調研小組對全國多家電纜廠家進行了調研,結果顯示好幾家線纜企業倒閉。究其倒閉的原因,業內普遍認為很重要的一點就是貨款回籠困難、回款率低。
  “回款難”現象在當今電線電纜行業中較為普遍。行業通常采取“2-5-2-1”模式,即合同簽訂後、產品交貨後、產品安裝完成後分別付20%、50%、20%的貨款,餘下的10%作為質量保證金在質保期滿後付清。這種模式使得電纜生產企業經常遇到回款慢、回款難的情況。對於貨款中20%的預付款,通常采購單位都不願支付,而貨款其他部分也經常是一拖再拖,因此電纜從發貨到付款的周期通常要達到3-4個月甚至更長。
  回款不及時、企業應收賬款增加對企業的危害是很大的。它會造成企業資金鏈緊繃,從而影響企業包括采購在內的諸多環節,對於一些規模較小、資金緊張的企業來說很可能是毀滅性的打擊。在我國電線電纜行業近萬家的企業中,中小型企業約占99%,因此"回款難"問題對整個行業的影響也非常大。
   對此,記者采訪了國內多家電線電纜企業的專家,他們給出了以下幾點建議:
(一)對事實清楚、長期拖欠貨款,並已經過多次催討的單位,應立即進行起訴。
(二)對有質量糾紛的客戶要具體問題具體對待,對電線電纜運行時間較長且線纜又正常工作的,客戶當時沒有提出異議的要先發催款函、律師函,無效後立即起訴。
(三)對惡意欠款的單位或用多種借口拖欠的,要立即起訴。
(四)營銷管理人員要督促營銷人員對欠款單位進行起訴,對不配合工作的營銷人員,公司要采取強製起訴。
(五)不管麵對國企還是民企,大部分合同都是對方格式的合同,其中有很多對供應方不利的條款。對此,企業要對個別關鍵條款據理力爭,如認為風險不可控,寧可放棄這筆業務。尤其是在和一些民企簽訂合同時更須注意一些條款,如:發生違約情況的起訴地點。起訴地點若是在采購企業所在地的話,那供應方難免會遇到地方保護主義,這對供應方較為不利。
(六)對產品質量驗收要明確時間。以免采購企業在這上麵做文章,找借口拖延付款。
(七)若發現對方有違約現象,反應一定要快,須爭取最大的主動權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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